一、办理项名称
生鲜乳收购许可
二、实施主体
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提示
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振武路49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27到32号窗口。
三、设立依据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四、受理条件
1、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2、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3、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4、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5、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6、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收费
七、申请材料、格式文本及注意事项
1、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表;
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7、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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