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注册公司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今天,即墨代理记账小编为您讲解一下如何在即墨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一、办理项名称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二、实施主体

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设立依据

《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四、受理条件

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

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提示

同时符合下列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

(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

(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六)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七)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八)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Ⅱ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其中,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区)内,不得使用Ⅲ级以上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

(九)上述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Ⅳ级保护林地。第(二)、(三)、(七)项以外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以先行使用林地。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补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应当对涉及单位和个人的森林、林木、林地依法给予补偿。

未批先用林地的需查处项目,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查处后,确需使用林地的,可以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7天)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收费。

费用名称:植被恢复费

收费依据:依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鲁财综〔2016〕33号)文件收费标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3—40元/平方

七、申请材料、格式文本及注意事项

使用林地申请表

项目批准文件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由自然资源局出具);

规划选址意见(由自然资源局出具);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身份证;

提示

勘查、开采矿藏项目,还需提供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大中型建设项目,还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