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说明
1、所有在即墨区辖区内注册公司且从事农药批发、零售的需要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农药除外)
2、在即墨区辖区内从事农药对外贸易的,包括以已经成立的农药企业作为为法人代表再成立的外贸农药企业也需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提示
以下两种企业(公司)可不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1)农药生产企业直接从事农药对外贸易,且对外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的;
(2)农药生产企业在其所在区级行政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农药的;
3.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需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实施主体
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设立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2月8日修订通过;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修订)
四、受理条件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提示
1、没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就需要提供培训经历,培训授课记录必须自己核算计算满五十六个课时
2、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实际面积一定要单间或者累计满足各自要求的面积,而不能单单是产权证上的面积满足实际上只租了或用了其中一部分而不满足面积要求
3、换气扇、好用的消防栓、防护服、口罩、医药箱、沙池、水池、应急灯,其中沙池水池仓储和经营场所不在一起的要建设2套
4、经营人员要熟练的使用设备系统,勘验现场时候要现场操作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收费信息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申请材料、格式文本及注意事项
依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印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发送至jmspjsnk@163.com;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提示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农药经营许可;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复印件。
提示
培训证明是指包含培训学校上课时的培训照片,从照片复印件里能看出培训课程横幅标题、培训课程出勤记录台账、培训授课记录表;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提示
房权证明、五年以上期限的租赁合同,勘验现场的时候查看原件,电子版材料要复印完整清晰;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提示
平面图必须标注上面积数据和行政地址;
6、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8、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样表
提示
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同时提交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第(4)(5)(6)(7)(8)项纸质资料,并单独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以上申报材料所需要的复印件,申请人还应该提交原件,接受材料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后返还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