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实操中,经常会遇到违约金的问题,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
合同违约金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违约金构成“价外费用”的,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2、违约金没有构成“价外费用”的,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那么作为财务经常头疼的财务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呢?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怎么开票?
价外费用与价款的税目应保持一致,使用同一编码。
价外费用开具发票类型与所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等应保持一致
价外费用进项税金抵扣同主项目抵扣规则一致
即墨代理记账小编举例说明:
情形1:在即墨注册成立的甲公司将货品卖给同样在即墨注册成立的乙公司,后来乙提前退货。于是,甲向乙收取违约金。此时,该笔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
情形2:乙向甲支付一笔货款意向定金,但到期又未及时购买,定金不予退还。此时,甲收取的定金并未伴随应税销售行为发生,不属于价外费用。
情形3: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甲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将货品交给乙,于是向后者支付了一笔违约金,此时,甲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属于价外费用。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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