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申领,需提报的证件、资料:
1、《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表》(加盖公章,发票专用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客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公章、U盘;
5、《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税控收款机用户卡(适用税控收款机发票);
6、税控盘或传输盘(使用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
(二)普通发票验旧领新需提报或出示的证件、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记账联);
3、提供已开具发票的最后一份记账联外,对于系统提示“作废”的发票应提供发票全部联次,开具的负数发票应提供相对应的正数发票发票联或“山东省XX市(县、区)国家税务局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普通发票专用)”。
4、使用税控收款机发票的,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1)已存储发票使用信息的用户卡;
(2)单卷发票使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