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若需在即墨注册公司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申请书》;
2、项目合同;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4、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开业证明;
5、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必须为原件);
6、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对负责人的ren命书;
7、验资报告;
8、外国(地区)企业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9、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10、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1、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gai翻译单位公章;
2、审批文件应提交原件或有效复印件。金融、保险类外国(地区)企业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